申領一張新的銀行卡,只需要持本人身份證至銀行柜臺,即可免費快速辦理,這也引得一些心思不純的人,靠轉賣銀行卡牟利。近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轉賣銀行卡的案件。

2020年8月,白某在網吧認識了外號叫老王的男子,老王告訴白某自己是從事買賣銀行卡生意的,并問白某要不要一起做。白某雖然知道老王買賣的銀行卡會被用于網絡賭博、電信詐騙等犯罪活動,但是想著可以借此賺錢,白某還是答應了。白某先是自己辦理了三張銀行卡,并以每張500元的價格賣給了老王,后來便跟著老王干起了買賣銀行卡的生意。

到了10月份,老王又聯系了徐某。徐某跟白某的情況相似,雖然明知銀行卡會被犯罪分子用來進行犯罪活動,但是為了賺錢,還是決定將其所有的兩張銀行卡賣給老王。白某先是幫助徐某至銀行柜臺辦理了銀行卡預留手機號碼的變更,然后給了徐某1000元,便取走了徐某的銀行卡。經公安機關偵查,這兩張銀行卡后被他人用于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支付結算金額達34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白某、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賬戶,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依法判處白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依法判處徐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官提醒,買賣銀行卡看似不用付出任何代價,便能獲得收入,但這一張張小小的銀行卡,葬送的是貪小利者們難以重來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