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法院發出首份村委會代為申請的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書
作者: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 譚笑 發布時間:2021-01-27 瀏覽次數:787
近日,淮陰區法院小營法庭收到了一份不一樣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
被申請人錢某(男)、馮某(女)共生育三個子女,其中兩個子女現生活在淮陰區福利院。申請人系錢某、馮某的大女兒小童(化名),今年9歲,現與被申請人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某日,淮陰區新渡口街道夏圩村村民委員會在組織入戶走訪時,村干部發現錢某夫婦經常暴力毆打小童,導致小童身體多處存在傷痕,村委會曾多次對夫妻二人進行批評教育,但二人一直未能改正。考慮到小童如果繼續同錢某夫婦生活,很可能會繼續遭受家庭暴力,不利于健康成長,于是,夏圩村村民委員會代小童向淮陰區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
本案是該院受理的第一起村委會代理未成年子女提起的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走訪調查了相關情況。據調查,小童母親為聾啞人,父親常年酗酒,經常對小童進行毆打等家庭暴力。該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依法裁定禁止小童父母實施家庭暴力,暫由夏圩村委會負責小童生活安置。
實施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人民法院依法、適時、適度干預家庭暴力的有效措施,不僅能夠預防、制止家庭暴力再次發生,有效呵護被家暴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還旗幟鮮明地向社會表明了多方合力、聯合治理家庭暴力,向家庭暴力堅決說“不”的態度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