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法院四項措施強化審判管理工作
作者:王帥 常擁軍 發布時間:2007-04-25 瀏覽次數:1485
本網徐州訊:沛縣法院大力加強審判管理工作,全面建立以審判質效指標體系為導向,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審判流程管理以及法官審判業績考評為管理手段的綜合型審判管理新體系,有效地促進了法院工作水平與司法能力提高。通過努力,近日該院審管辦榮獲徐州市“法院審判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司法統計工作先進集體”、由其撰寫的《沛縣法院2006年度審判運行態勢分析》同時獲得一等獎。
一是及時、全面通報各類信息。首先大力刊發各類審管通報,2006年全年共刊發各類審管通報58期;其次做好突出專項評查工作,2006年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評查活動16次,內容包括對“農村集體土地房產執行案件”、 “民商事裁判文書”、 “四項案件”以及長期未結案件專項評查活動。
二是質量評查工作做到以理服人。及時做好與業務庭的溝通協調工作,做到既發現和糾正問題,又不挫傷干警辦案積極性。對評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梳理歸納,主動與承辦人和業務部門聯系,提出糾正和改進措施,形成互相理解、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對評查中發現的優秀裁判文書和優秀案件及時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發出質評建議,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全面做好指標統計工作。根據司法統計員的工作性質,結合法院審管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司法統計、分析評估人員工作職責》,要求司法統計、分析評估人員嚴格按照工作職責開展工作,確保指標數據的準確性和上報數據的及時性。準時在每月的25日刊發質效指標通報,為領導當好參謀,提供決策。
四是公開業績考評體系。對評查的每一個案件都逐件填寫《案件質量評查表》并及時匯總;及時填寫《案件質量評查情況登記表》、《法官案件質量評查情況登記表》、《改判、發回重審案件評查登記表》和《優秀裁判文書評查登記表》等材料,做好干警的質評臺帳;出具《評查報告明細表》,對評查結果逐一登記造冊,交政治處進行考評,并公開干警考評業績,歸入法官業績檔案,作為干警晉升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