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罪犯孫雪姣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常州 發布時間:2024-10-17 瀏覽次數:681
江 蘇 省 常 州 市 新 北 區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罪犯孫雪姣,女,1988年8月30日出生于江蘇省溧陽市,公民身份號碼320481198808304228,漢族,中專文化,無業,住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九洲花園22幢1003室。
2024年8月5日本院作出了(2024)蘇0411刑初280號刑事判決,以盜竊罪判處罪犯孫雪姣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已繳納)。現罪犯孫雪姣以懷孕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經查,罪犯孫雪姣確系懷孕的婦女,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將罪犯孫雪姣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上述情況依法向社會公示,如對公示內容有意見的,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反饋。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聯系人:梁小偉
聯系電話: 0519-8519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