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424,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的法官們帶著禮品在江蘇建湖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同志的陪同下,來到建湖縣高作鎮雙界村程士龍家,向其家人解釋并致歉,感動了程士龍的家人和在場百姓,群眾認為:“法院失誤難免,蹬門消除影響感人!”。至止,一起媒體高度關注的“同名錯成被告”事件被兩家法院合力化解。

在建湖縣高作鎮有兩名程士龍,均在上海打工,一個是52年出生,一個是64年出生。200510月,原告耿建社受雇于64年出生的程士龍,受雇期間,耿因工受傷,遂將程士龍訴訟到上海黃浦區法院。因此前相互不熟悉,不知道程出生年月日等情況,于是他便到上海公安查詢程士龍的臨時戶籍信息,結果上海公安將52年出生的程士龍戶籍提供給了原告。而64年出生的程士龍將錯就錯,都以52年出生的程士龍應訴、開庭、上訴,最終上海兩級法院錯把同名的程士龍作為被告進行了判決。

20071月耿申請執行。129黃浦區法院將案件委托建湖法院執行。當52年出生的程士龍收到建湖法院執行通知書時,感到莫名其妙,經申請人辨認才予以排除。從此,他委托律師要討個說法。《東方生活報》、《中華網》等媒體也進行了客觀的報道。

事情發生后,建湖法院執行局的同志一方面對同名的程士龍進行解釋,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另一方面立即與上海法院取得聯系,引起了上海市二中院和黃浦區法院領導的高度重視,專門派出了黃浦法院民一庭和執行局的同志前往建湖處理此事。于是便出現開頭的那一幕。

此外, 黃浦法院的同志還向當事人送達了“補正裁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