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江蘇省射陽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來到海通鎮通興居委會,調解了一起刑事附帶民事案,被告人買了水果、鞭炮,上門放鞭炮陪禮,并當場賠償了經濟損失,得到原告人諒解,附帶民事部分和解。

 

李際因與袁園談戀愛后分手。201271023時許,李際、劉兵酒后到袁園家,李際在門外喊門時無人應答,即用腳蹬壞了卷閘門,并在門前吵鬧,驚醒了袁園的父親袁強,袁強開門問什么事,李際、劉兵分別打了袁強面部一拳,致袁強受輕傷。711日,李際、劉兵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公訴機關于20121224日以被告人李際、劉兵涉嫌尋釁滋事罪,向法院公訴,原告人袁強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均為化名)

 

圖為:法官送賠償給原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