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罪犯黃彩稅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4-09-13 瀏覽次數:219
罪犯黃彩稅,女,1995年1月14日出生,壯族,中專文化,農民,戶籍地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平馬鎮。2024年8月6日,本院作出了(2024)蘇0492刑初251號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罪犯黃彩稅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本案宣判后,罪犯黃彩稅以其懷孕為由申請對其暫予監外執行。
經查,經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4日組織會診后出具審核意見書確認,罪犯黃彩稅至檢查日期時處于懷孕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對罪犯黃彩稅暫予監外執行。
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人民法院辦理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工作規程》的規定先行公示。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聯系人: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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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