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良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4-10-08 瀏覽次數:895
徐 州 市 鼓 樓 區 人 民 法 院
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公示
(2024)蘇0302刑更20號
罪犯李良,男,1985年8月24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23198508241617,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徐州市鼓樓區拾屯街道吳屯佳苑北區3號樓2單元402室,戶籍所在地:徐州市銅山區大彭鎮大彭街大劉煤礦宿舍1號樓4單元102室。
2024年9月20日本院依法作出了(2024)蘇0302刑初378號刑事判決,判決罪犯李良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案件生效后,罪犯李良以生病為由,申請監外執行。經初步審查,本院已受理。現予公示。
公示期限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節假日順延)。
如有異議,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
反饋方式:將書面意見提交或郵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環東路48號,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承辦人:韓正元,電話:0516-80282560)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