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罪犯彭文錦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公示
作者: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4-09-14 瀏覽次數:731
徐 州 市 鼓 樓 區 人 民 法 院
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公示
(2024)蘇0302刑更19號
罪犯彭文錦,曾用名彭錦錦,女,1993年3月28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21199303287226,漢族,大學文化,無業,住徐州市云龍區月橋花園12號樓2單元101室。被告人彭文錦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分別于2023年7月12日、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10日三次被取保候審。
本院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了(2024)蘇0302刑初159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被告人彭文錦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案件生效后,罪犯彭文錦以懷孕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2024年8月5日,本院作出(2024)蘇0302刑更13號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決定將罪犯彭文錦暫予監外執行。2024年9月8日,罪犯彭文錦生育一子。罪犯彭文錦以哺乳自己的子女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初步審查,本院已受理?,F予公示。
公示期限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0日(節假日順延)。
如有異議,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
反饋方式:將書面意見提交或郵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環東路48號,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承辦人:李新,電話:0516-80282806)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