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龔全,女,2022年12月14日,本院以(2021)蘇0583刑初2036號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人龔全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判決生效后,罪犯龔全向本院申請監外執行,并提交了相關病歷資料。經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蘇州市立醫院(東區)組織診斷,結論意見為罪犯龔全2023年12月29日單胎妊娠診斷成立。
經審查,罪犯龔全處于懷孕期間,不宜收監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將罪犯龔全暫予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