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唐韋,男,1991年1月7日生,漢族,初中文化,住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城西街道。

本院于2024年5月15日作出(2023)蘇1202刑初458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唐韋犯容留賣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經查,罪犯唐韋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對罪犯唐韋予暫予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