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罪犯湯國振暫予監外執行立案的公示
作者:宜興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4-08-26 瀏覽次數:892
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湯國振,男,1990年7月21日出生于江蘇省宜興市,漢族。本院于2024年3月15日作出了(2024)蘇0282刑初43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湯國振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宜興市看守所以罪犯湯國振患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小板極低,隨時有大出血可能等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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