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246號

    罪犯牛長江,男,1987年8月16日出生,江蘇省盱眙縣人,漢族,高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830198708161073,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二監區服刑。

    2023年2月17日江蘇省盱眙縣人民法院作出(2023)蘇0830刑初28號刑事判決,以罪犯牛長江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兩罪并罰,決定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刑期自2023年2月14日起至2025年8月16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3月27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牛長江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11月、2024年4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已全部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牛長江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