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4〕蘇龍獄減建字第603號

    罪犯邱某瑋,男,1998年3月9日出生,江西省贛州市人,漢族,中專文化,現在江蘇省龍潭監獄二十一監區服刑。

    2023年1月28日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作出(2023)蘇0305刑初46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邱某瑋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刑期自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整,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四萬元整。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3月27日交付執行。

    罪犯邱某瑋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11月、2024年4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一萬二千元元已履行、違法所得四萬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邱某瑋減去有期徒刑六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