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高榮雷減刑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審監庭 發布時間:2024-08-19 瀏覽次數:1132
江蘇省徐州監獄
提 請 減 刑 建 議 書
〔2024〕蘇徐獄減建字第號
罪犯高榮雷,現在江蘇省徐州監獄八監區服刑。2016年8月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2016年9月25日刑滿釋放。
2020年6月18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01刑初86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高榮雷犯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個人全部財產。該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0日作出(2020)蘇刑終133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對罪犯高榮雷的定罪量刑予以核準。判決于2020年12月2日向被告人高榮雷送達生效。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0年12月25日交付執行。
罪犯高榮雷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1年11月、2022年4月、2022年9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2024年1月獲得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鑒于該犯系累犯,應當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高榮雷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